王宁的人物生平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王宁同志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进行抗日宣传,唤起民众抗日热情,发展“牺盟会”会员。
1938年,年仅16岁的王宁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在党组织的安排下,王宁同志离开家乡,带领30多名党员几经辗转,来到延安。王宁同志先是分配到安吴堡青训班学习,嗣后加入抗大和华北联合大学组成的八路军挺进纵队,奔赴晋察冀根据地。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参加打游击、反扫荡,1942年后边工作边完成了高中课程的学习。直至1944年6月又被选送回延安,担任延安大学行政学院党支部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即西北局社会部)二科科员,参加了边区安保及社会部对“抢救运动”中被审查干部的甄别平反工作。次年4月,王宁同志又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保卫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在延安和华北联大的6年战斗岁月里,王宁同志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形成了追求真理、实事求是、敢于探索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坚定了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而奋斗的革命理想和信念及牺牲精神。
解放战争时期,王宁同志被派往冀察热辽地区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在国共两党斗争的关键时刻,他积极参加解放区的除奸肃特工作,为当地新政权的建立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了大量工作。1948年年底,王宁被选调到北平市公安局,参加了北平的和平解放和开国大典的安保工作,为人民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功劳。
1949年11月,王宁同志南下广州,从此在南粤大地扎下了根。在刚刚解放的广东,由于国民党潜伏特务的肆意破坏,局势很不稳定,老百姓对共产党能否迅速稳定局面、恢复秩序、发展生产、保障民生抱有疑虑。时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厅长的王宁同志,恪尽职守,为保卫和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56年12月后,王宁同志担任省公安厅长,卓有成效地领导全省公安机关一次又一次粉碎了美蒋特务反攻大陆及其他种种破坏阴谋,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了新生政权,为广东的社会主义建设打下了稳固的社会基础。同时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公安队伍的发展壮大。
“文革”期间,王宁同志遭受残酷迫害,戴铐入狱,但他顶住压力,仍保持了正直、正派的高尚品格,从未写过任何不实材料和说过不实言论,难能可贵。
1976年10月起,王宁同志主持全省政法工作。“文革”期间广东出现了大量冤假错案,拨乱反正工作任务艰巨繁杂。王宁同志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短短两年时间,全省公检法系统就恢复正常,并积极有效运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等提供了保障。在广东海丰,中共早期农民运动领导人彭湃的许多亲属及干部群众在“文革”中遭到冤杀和关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文革”结束后,王宁同志带领联合工作组深入调查走访、查明真相,最终使整个冤案得到平反,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期间,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参与了广东经济特区的创建工作。他思想解放、勇于担当,为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进行了大胆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宝安县逐步放宽粤港间的过界限制,同意农民到香港一侧发展种养,但必须早出晚归。为方便生产,王宁同志毅然批示,支持宝安允许部分农民过境居住的申请,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1982年年底,王宁同志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分管党群和统战工作,在领导全省落实干部政策、精简机构、干部的培养选拔、联系党外人士、指导群众团体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间,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纪委书记,组织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甄别并纠正了一些错案、假案,教育、保护了一批同志。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王宁同志还重点负责整党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为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和促进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都倾注了大量心血,做出了重大贡献。
1988年5月,王宁同志任省顾委主任,他带领省顾委委员积极参加省委重要决策的讨论,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思考,及时向省委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助手和参谋作用。
1993年5月,王宁同志从广东省顾委主任的岗位上退下来后,依然十分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及广东的发展,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公安部咨询委员会、省法学会、省顾委委员联谊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机构担任职务,继续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