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的驱逐舰,看看有没有以你的城市命名的军舰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成立,它宣告了人民海军的诞生。
人民海军诞生之初,对现有舰艇怎样命名,有人提议用领袖和将军的名字,有人提议用战斗英雄的名字。议论传到毛泽东那里,他笑着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用人名不妥。
1949年6月19日,国民党海防第一舰队“旗舰”———“长治”号在上海吴淞口外起义,在编入人民海军序列后,更名为“南昌”舰。其意义不言而喻。
随后其他战斗舰艇的命名沿用了这个思路,护卫舰以具有革命历史的城市命名,如“南昌”、“遵义”;炮舰以具有革命历史的县城命名,如“兴国”、“瑞金”。
抗美援朝结束后,我国政府决心加快海军的建设步伐。1953年,从前苏联进口4艘俄制驱逐舰,号称中国海军的“四大金刚”。
1954年9月,首批两艘驱逐舰交付中国。如何给这两艘驱逐舰命名再度引起争议,有人提议用首都“北京”和最大的城市“上海”,或者就沿用前苏联的意译名“果敢”和“神速”。
时任海军司令员的肖劲光大将则认为,我国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争取早日拥有自己设计建造的大型军舰。而这一切必须依靠强大的工业基础,因此,这两艘军舰分别被命名为“鞍山”和“抚顺”。
一年后交付的另外两艘驱逐舰则被命名为“长春”和“太原”。
四大工业重镇的名字赋予给第一批4艘驱逐舰,激励着我国船舶工业奋发图强。
随着海军各类舰艇数量逐渐增多,1978年11月3日,海军颁发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条例中规定了各类舰艇的命名机关、命名规则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