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网怎么解除就业合同
法律分析: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解约手续。
3、 解约手续的流程:
1) 材料准备:①原签约单位(包括协议书上盖过章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原件);②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件(原件);③原签约的协议书;④本人要求违约的书面申请。
2) 从学校就业网站下载并填写《解除就业协议审核表》,由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
3)就业中心只在每周三下午受理解约申请。毕业生需将上述违约材料送至中心就业管理部 .
4) 中心将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于下一周的周三下午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就业中心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4、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校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2008年暑期毕业生在2008年春学期开学前以及2008年5月21日以后递交的违约申请。
5、到国内外升学以及录取为国家公务员的毕业生,在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受解约受理时间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