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转账转错了钱还能退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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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从银行卡中追回错误转账的钱,可以使用以下三种方法:首先,直接与银行联系。 如果错转的钱还没有到对方的账户,银行可以直接切断原路退回。 二是钱已经到了对方账户,想办法联系对方,协商退还错转的钱,并要求银行查对方的联系方式。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不小心把钱转到了别人的银行账户里。 对方拒不退货怎么办? 很多人说应该报警,去银行! ! ! 为此,警方和银行都已经放下了枪,那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如今,随着网上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现代新型支付方式的普及,转账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 最郁闷的是转账操作出现错误。 不小心输入了错误的帐号,一不小心忽略了收款人的名字,转账很容易,但又没那么容易追回。 微信转错号遇到微信转错号这样的痛心事,怎么才能把钱退回来呢? 小编来帮你! !
1、及时与对方沟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不正当利益,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返还不正当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正当利益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其他因不当得利取得的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后收取。”
如发现微信转账错误,受害人应及时联系对方(电话或微信聊天功能),说明情况,并要求对方退回。 先与对方沟通,对方有回报的义务。
对方明知转错账户,收款后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涉案金额较大,还可能构成非法挪用刑事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交由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埋葬的物品,作为自己的财产非法扣押, 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2联系客服,让客服互相沟通
如果不幸遇到坚决不退钱的人,不要盲目跟对方吵架,而是赶紧拨打客服电话,向客服求助。
3 如果通讯失败,起诉对方
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受害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被害人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不小心把钱转到了别人的银行账户里。 对方拒不退货怎么办? 很多人说应该报警,去银行! ! ! 为此,警方和银行都已经放下了枪,那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如今,随着网上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现代新型支付方式的普及,转账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 最郁闷的是转账操作出现错误。 不小心输入了错误的帐号,一不小心忽略了收款人的名字,转账很容易,但又没那么容易追回。 微信转错号遇到微信转错号这样的痛心事,怎么才能把钱退回来呢? 小编来帮你! !
1、及时与对方沟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不正当利益,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返还不正当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正当利益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其他因不当得利取得的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后收取。”
如发现微信转账错误,受害人应及时联系对方(电话或微信聊天功能),说明情况,并要求对方退回。 先与对方沟通,对方有回报的义务。
对方明知转错账户,收款后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涉案金额较大,还可能构成非法挪用刑事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交由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埋葬的物品,作为自己的财产非法扣押, 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2联系客服,让客服互相沟通
如果不幸遇到坚决不退钱的人,不要盲目跟对方吵架,而是赶紧拨打客服电话,向客服求助。
3 如果通讯失败,起诉对方
如果对方拒绝退还,受害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被害人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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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找回的。
在法律上,这类情况其实是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致使他方利益受到损失,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如果是陌生人,因为银行或网络交易平台不对客户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基于对储户隐私的保护,也不会透露收款账号户主的信息。
这时可以申请公安部门协调,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般不予立案侦查。
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 在与对方沟通时,应当说明情况,表达歉意,争取对方的谅解。
这个过程中,受害人也可以对联系沟通情况进行录音,保留必要的证据。
在确实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期内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7年8月1日起,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 。2019年4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了《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 。2020年8月15日,百度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百度闪付卡 。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
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Bank Card)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中国银行卡产业20年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985年至90年代初期,为起步阶段。
90年代初期至1996年初,为各行大中城市分行独立发展银行卡业务阶段。这一阶段,金卡工程启动。
从1997年至2001年底,为中国银行卡逐步实现联网通用阶段。
2001年至今,为中国银行卡联网通用深入发展阶段,全国各银行机构的银行卡发卡量迅猛增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称,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中国发卡量达到21.69亿张,同比增长14.9%。银行卡使用率逐步提高,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额的30%。截至2011年底,银行卡发卡量累计超过28.5亿张,同比增长18%。刷卡消费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预计超过40%,比2010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新增便民支付网点超过3.5万个,二级地市新增直联受理商户14.7万户,POS机具21万台,累计分别达到108万户、151.6万台。
全年实现银行卡跨行交易2.2万亿元、8.6亿笔,占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的比重分别达到47.4%和52%,交易金额贡献度较年初提高2.4个百分点。
中国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福农卡,全国28个省份已有28家机构发行,全年发卡量超过500万张,成为服务"三农"的新平台。
在法律上,这类情况其实是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致使他方利益受到损失,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2、如果是陌生人,因为银行或网络交易平台不对客户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基于对储户隐私的保护,也不会透露收款账号户主的信息。
这时可以申请公安部门协调,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般不予立案侦查。
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 在与对方沟通时,应当说明情况,表达歉意,争取对方的谅解。
这个过程中,受害人也可以对联系沟通情况进行录音,保留必要的证据。
在确实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期内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7年8月1日起,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 。2019年4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了《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 。2020年8月15日,百度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百度闪付卡 。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
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Bank Card)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中国银行卡产业20年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985年至90年代初期,为起步阶段。
90年代初期至1996年初,为各行大中城市分行独立发展银行卡业务阶段。这一阶段,金卡工程启动。
从1997年至2001年底,为中国银行卡逐步实现联网通用阶段。
2001年至今,为中国银行卡联网通用深入发展阶段,全国各银行机构的银行卡发卡量迅猛增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称,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中国发卡量达到21.69亿张,同比增长14.9%。银行卡使用率逐步提高,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额的30%。截至2011年底,银行卡发卡量累计超过28.5亿张,同比增长18%。刷卡消费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预计超过40%,比2010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新增便民支付网点超过3.5万个,二级地市新增直联受理商户14.7万户,POS机具21万台,累计分别达到108万户、151.6万台。
全年实现银行卡跨行交易2.2万亿元、8.6亿笔,占全国银行卡跨行交易的比重分别达到47.4%和52%,交易金额贡献度较年初提高2.4个百分点。
中国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推出了福农卡,全国28个省份已有28家机构发行,全年发卡量超过500万张,成为服务"三农"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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