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红线就是道路的用地宽度,也就是道路的用地边界线,包括路基宽度、路基边坡、水沟及安全距离等,因为人行道包含在路基宽度范围内,当然也就包括人行道在内。
公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基准。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释出施行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2008年12月27日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该条改为第二十九条)。
由于当时《公路法》尚未制定出台,《公路管理条例》的这一规定是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最早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