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公共服务模式的构建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
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
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某种直接需求,能使公民受益或享受。譬如,教育是公民及其被监护人,即他们的子女所需要的,他们可以从受教育中得到某种满足,并有助于他们的人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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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民均等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
政府转型是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基础。政府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发展并成为重要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将大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
首先,政府职能转型的核心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服务型政府来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住房保障等领域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政府转型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正在出现逐步加速的趋势。
人民群众全面快速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与基本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质量低下、供给不均等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网络,保障公共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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