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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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9月《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确定的德育总目标: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养成学生“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主要措施:
1、认真扎实地搞好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广大同学人人明确道德规范,各班制订出文明公约要求做到:平时不说脏话,不打架骂人,不欺侮弱小学生,不迟到早退,不旷课逃学,不乱抛果壳纸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戴首饰,不吸烟喝酒,不抄作业考试不作弊,远离网吧。
2、加强监督检查评比机制,平时由团委、学生会组织文明监督岗,进行值勤,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每日的常规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评选“卫生红旗班”。
3、加大法制教育力度,预防和杜绝学生违法犯罪。经常与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制副校长联系,聘请有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报告,组织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片。
4、坚持正面引导,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塑造学生健全人格,有体罚现象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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