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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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原则上要求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工业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的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纳税人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的大小一般以年销售额为依据。
二、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目的是什么
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专用发票既是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的依据,又是纳税人据以扣税的凭证。而且增值税实施面广、情况复杂、纳税人多且核算水平差距很大,为保证对专用发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有必要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分类。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原则上要求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工业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180万元的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除此以外,还有三种纳税人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的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一、增值税纳税人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的大小一般以年销售额为依据。
二、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目的是什么
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专用发票既是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的依据,又是纳税人据以扣税的凭证。而且增值税实施面广、情况复杂、纳税人多且核算水平差距很大,为保证对专用发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管理,有必要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