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政府外债的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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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是指一国对国外的负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包括一切对非当地居民以外国货币或当地货币为核算单位的有偿还责任的负债‘’。外债净额等于一国的外债总额,减去该国居民对非居民的全部债权 (即海外资产)。外债总额和外债净额反映的都是过去历年累积的对外债务,即外债的存量;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中则反映每年外债的增减变动额,即外债的流量。
一. 外债是什么意思?
1.政府外债是指财政部代表我国政府对外举借的债务,以国家主权信用为 基础,又称主权外债,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境外发行的主权外币债券3种形式,可分为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和“统借自还”两类。
2.中央财政统借统还是指财政部统一借入并安排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对外偿还。
3.“统借自还”是指财政部统一借入,还款时由财政部或其他转贷机构对外垫付以维护国家信用,最终由实际使用贷款的部门或项目单位负责偿还。
二. 政府外债的功能
(1)重视所借外债币种的选择;
(2)作好汇率预测,选择软硬货币搭配。尽可能作到借硬货币(币值趋升)还软货币(币值趋跌);
(3)合理安排利率结构;
(4)注意在借款合同中加入保护性条款;
(5)注意长短期限搭配,防止形成偿债高峰;
(6)重视提供对外担保,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
(7)谨慎出具安慰函;
(8)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化解外债风险;
(9)防止借用外债中的金融诈骗行为。
三. 政府债务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通常有以下种类
1. 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
2. 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
3.按发行的方式划分,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
法律依据: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
一. 外债是什么意思?
1.政府外债是指财政部代表我国政府对外举借的债务,以国家主权信用为 基础,又称主权外债,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境外发行的主权外币债券3种形式,可分为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和“统借自还”两类。
2.中央财政统借统还是指财政部统一借入并安排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对外偿还。
3.“统借自还”是指财政部统一借入,还款时由财政部或其他转贷机构对外垫付以维护国家信用,最终由实际使用贷款的部门或项目单位负责偿还。
二. 政府外债的功能
(1)重视所借外债币种的选择;
(2)作好汇率预测,选择软硬货币搭配。尽可能作到借硬货币(币值趋升)还软货币(币值趋跌);
(3)合理安排利率结构;
(4)注意在借款合同中加入保护性条款;
(5)注意长短期限搭配,防止形成偿债高峰;
(6)重视提供对外担保,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
(7)谨慎出具安慰函;
(8)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化解外债风险;
(9)防止借用外债中的金融诈骗行为。
三. 政府债务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通常有以下种类
1. 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
2. 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
3.按发行的方式划分,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
法律依据: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