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员工"开双眼皮"到底是病假还是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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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ang1956
2017-06-1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yiwang1956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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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9872996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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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开双眼皮",不是患病,属于美容,不能按病假办理,对此,劳动部门曾经有规定,医疗保险也有不予按疾病支付费用的规定。
对此,执业医师不得出具病假条,违者,可以向医院或者卫生计生委投诉,由卫生计生委对执业医师进行处罚。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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