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等级是如何分化的?
周朝的最高统治者是周天子,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率土之宾滨,莫非王臣。全国的土地和人民都是周天子的。周朝在宗法制下将天下分给同姓或异姓诸侯,这些诸侯又将自己的封地分配给同族的人作采邑,这些受封人的是卿、大夫、士又将自己的采邑分配给自己的同族人“士”作食地,食地由庶民或者奴隶耕种,通过层层分封,形成了等级严密的等级阶级。
奴隶制社会,“礼”制是社会统治的基础,在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运行下,天子世代相传,每一层级都由嫡长子继承,次子进行分封,形成大宗和小宗,小宗从属于大宗,这一套制度防止了兄弟间争权内讧,同时也巩固了分封制。
周公的“礼乐”是西周留给后世重要的政治文化遗产,它参照了商王朝的礼乐制度并结合周的民族传统,结合习俗、道德、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婚姻制度、思想准则为一体,开成一套完整的治国驭民、判断事非、礼节仪范为一体的社会总规范。形成了一套区别于君臣、上下、父子、亲疏、尊卑的维持周朝统治阶级的礼制,其中许多是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分封制与宗法制形成不同的贵族等级,而他们也生活在不同等级的礼乐规范中,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待人接物到聘问拜会,无一不在礼制当中,无时不体现出与身份相符的礼仪。
等级贯彻在礼的各个方面,如丧礼,比如丧服的质地、服丧的期限就是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来进行规定的,古代丧礼有五类名色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根据生者与死者关系的远近亲疏而穿,从丧服的不同就可以看出血缘关系的远近。
斩衰是由最粗的生麻做成的衣服,且不缝边,穿这种丧服的往往是最亲密的关系,如:子为父穿,妻妾为夫穿,且为死者服丧期长达3年。齐衰由粗熟麻布制成,缝边整齐,如果是父亲已经去世的,子为母服丧为3年,若是父亲还在世,子为母服丧则缩短为一年,若男子为叔伯父母、兄弟、长子以外的庶子,已嫁女为母亲,媳妇为公婆,孙子为祖父母,服丧期为一年,为曾祖服丧期为五个月。
大功是由中粗熟麻布制成,是为堂兄妹服丧所穿,丧期9个月。小功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丧期5个月,缌麻则是用极细的熟麻布制成,丧期为3个月。
西周贵族的帽子有冕、弁、冠等,冕是王公诸侯的首服,弁是从天子到士的全体贵族常用的首服。冠是贵族常戴的首服,所有贵族子弟年满20岁后都要举行冠礼,表示成年。
在举行冠礼的时候,来宾要为他加3次冠:首先是黑色的布冠--缁布冠,表示从此有了参政的权力,然后是弁,表示从此有了狩猎和战斗的义务,最后是加爵弁,表示从此以后有参加祭祀等礼仪的资格,在加冠后,再穿上成年贵族的衣服,黑色的衣,浅绛色的裳。
根据西周的命服制度,贵族服饰也有等级制度,朱芾葱珩是最高贵的等级,所以君王之子生下来就佩戴朱芾和葱珩,此次也赏赐给有公爵的执政大臣。次一级的是“赤芾”和“朱黄”,赏给“卿”一级的大臣和诸侯,再次一等级的是“赤黼芾”,赏给司士、司工、司林、司卜事等大夫一级的官吏。其次一级为缁芾黄,赏给司工、司辅、官司邑人等小吏,最次为叔芾金黄,赏赐给小官吏,凡是朝见天子,执行王命或出征,诸侯以及各级官吏必须穿戴命服,这是各级贵族身份的象征。
在都城规模上礼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天子都城九里,12座城门,宫城3里,5座城门。诸侯国都城7里,宫城城门3座。大夫采邑5里,内城门两座。贵族死后墓葬规模大小、棺椁层数、随葬的车马数量、品类、数目,都会因为身份等级而有明显的差异。
在贵族的日常生活礼仪中,等级标记也无所不在,比如贵族平时宴请或者祭祀时,使用的礼器装食物,天子是九鼎八簋,可用食物为太牢,有牛、羊、猪、鱼、肉脯、肠胃、肤、鲜鱼、腊肉等九种食物,而诸侯只能用七鼎六簋,肉良中不能使用鲜鱼、腊肉。卿大夫用五鼎四簋,士一般只能用一鼎。
古代有一句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话最早出自《礼记.曲礼》,意思是一般情况下,不会针对贵族施以刑法,也不会要求平民全礼。“礼”是贵族从事政治活动和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而“刑”是镇压广大奴隶和平民的,这就说明贵族与庶民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也说明了礼的适用范围。
士是最低一级的贵族,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度,士的嫡长子仍然为士,而其他庶子则为庶人,庶人以下为贱民,礼是调节贵族之间关系的礼仪规范,所以礼不下庶人,庶人也不能被礼所保护,一旦获罪则被降为奴隶,庶人和士一样易于分化,可以上升为贵族,也可以下降为奴隶,是一种极不稳定而且复杂的阶层。
庶人又分为“国人”和“野人”,国人具有参与政治、教育、选拔的权力,同时也履行兵役和劳役义务,属于统治阶级,而野人主要承担农业生产、无偿服劳役和提供生产产品,是下等庶民,属于被统治阶级。
严格来说周礼在周公革新后,更加完善了西周政治统治的需要,而中国文明也在周公之后发生 了转向,所以周公制礼对西周以及整个后世的中国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资料《氏族宗法的文明》
《西周史与西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