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了,以后还有没有编制不编制区别?
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加强编制管理,而非取消编制;那么编制不编制的区别仍然存在。
一个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单位的编制还是存在的,即定人定岗。岗位实行聘用制,不再套用行政察裂吵级别;编制以外的用工,只能是临时性用工,工资待遇等比编源昌制内的,还是会有所差别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
1、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败侍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2、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3、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4、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文件进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会在2020年完成;届时,事业单位编制将会有以下变化:
1、极少数转为行政,人员经过考试等转为行政编制,待遇等同公务员,以后会越来越稳定;
2、完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转为企业,其实是各凭本事吃饭了。 优秀人才再也不用受编制束缚。
3、工资调整,最明显的变化是养老金并轨,和企业一样交养老金了,年金等制度也会随之建立。同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绩效工资分配会越来越普及,以能力论输赢。
2022-04-26 广告
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加强编制管理,而非取消编制;那么编制不编制的区别仍然存在。
一个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单位的编制还是存在的,即定人定岗。岗位实行聘用制,不再套用行政级别;编制以外的用工,只能是临时性用工,工资待遇等比编制内的,还是会有所差别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
1、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衫颤棚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2、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3、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洞好,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
4、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文件进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会在2020年完成;届时,事业单位编制将会有以下变化:
1、极少数转为行政,人员经过考试等转为行政编制,待遇等同公务员,以后会越来越稳定;
2、完全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转为或则企业,其实是各凭本事吃饭了。 优秀人才再也不用受编制束缚。
3、工资调整,最明显的变化是养老金并轨,和企业一样交养老金了,年金等制度也会随之建立。同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绩效工资分配会越来越普及,以能力论输赢。
一个单位的编制还是存在的,即定人定岗。只是岗位全部实行聘用制,也不再套用行政级别;编制以外的用工,只能是临时性用工,工资待遇等比编制内的,还是会有所差别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011年3月23日)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11.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首备其他事业单位。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3.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者启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旁郑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编制变化可谓是有喜有悲。具体体现在:公益二类中的高校和公立医院取消事业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极少部分人可直接转为公务员行政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企业(效益好的在2017年底已经成功转企,其他的将在2020前全面完成转企)。
2、工资上涨
事业单位改革,另一个大众关心的话题莫过于“工资”了。针对这一点,改革中也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将会定期上调,并且提高其在工资中的比重,对于教师群体,提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3、管理模式转变
事业单位改革之后,以往体系中实行的身份管理将基于“更加公平”的角度转变为岗位管理。以后管理上是“对岗不对人”。
4、职称改革
说到职称,大家想到的就是教师群体了,比较“教师职称”问题也是一大社会热点。为了提高教师地位,将对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进行改革,改变改变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的职称评定标准。另外,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权将全面下放。
5、事业单位:双薪待遇!
事业单位员工在改革之后,有一个大好消息:开始鼓励事液告枝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闹敏,并且对这类人3年内保留其人事友轮关系,离岗期间还可享受原来的基本待遇,可不就是双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