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下列不属于工薪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本人工薪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文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解释:也就是说,不是固定的在你工资内,是以你实际发生的补贴,比如你出差2天,你有发票报销,再给你补贴多少钱,不是像每个月发工资,就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按月发放的,比如每个月就是给你发500块交通补贴,那这个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建议:拿发票来报销吧,可以不纳入工资,直接按照费用走就可以了。
实际中可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方式不一,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文件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解释:也就是说,不是固定的在你工资内,是以你实际发生的补贴,比如你出差2天,你有发票报销,再给你补贴多少钱,不是像每个月发工资,就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按月发放的,比如每个月就是给你发500块交通补贴,那这个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建议:拿发票来报销吧,可以不纳入工资,直接按照费用走就可以了。
实际中可能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方式不一,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38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