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的基本特征
2020-01-20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一)土地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土地是自然历史发展的产物,具有生产能力。人类通过劳动和经营管理,在土地上生产出各种各样的粮食、油料、木材、药材等有机物质产品,创造出人类所必需的基本物质财富。只要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土地,其生产能力是能长期保持甚至逐步提高的,因为土地生产力的高低不但取决于土地自身的性质,而且还取决于人类的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
土地不仅有生产能力,而且特征不同、类型多样的土地能够满足人类的不同要求。性质优良的肥沃土地是理想的农业用地;具有一定平整地面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土地为建设新工厂提供有利条件;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为原子弹试验提供场所。
(二)土地面积是一定的、不可增加的
地球的表面积是一定的,其中陆地面积也是一定的。虽然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上发生过大规模的海侵和海退,从而使陆地面积有明显的变化,但是相对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的二三百万年而言,陆地面积的变化是不大的。在当今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人类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极个别地方可以增加部分土地面积。然而,从根本上说人类是不可能使土地面积增多的。另外,土地这种生产资料不能用其他生产资料来代替。对于全世界来讲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也是如此。工厂占地多、住房用地增加,耕作地就会减少。充分认识土地面积的这种有限性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人人都认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性,才能在实践中更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
(三)土地资源在空间上具有固定不变性
土地资源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它具有一定的位置,这个位置是固定的、不能变动的,既不能调拨也不能转移。显然,土地资源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每一块土地都处于一定的纬度和高度位置,处于一定的地形部位和气候条件下。因此,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必须从具体的自然环境条件出发,对于农业耕作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才能既保护好土地,又取得良好的收益。
(四)土地资源具有时间性或季节性
由于土地资源具有严格的区域性,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或季节性。一定区域内的气候条件通常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这种变化和农业生产有密切的关系。作物布局、品种选择、种植制度、灌溉施肥、轮作安排、作物收获等都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的季节性。如果盲目地进行农业活动,无视土地资源的季节性,农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失败。
按土地与人类经济活动的关系,可以把土地资源大致分为农林牧用地、城镇工业交通用地和其他土地三种类型。农林牧用地可分为农耕地、林地和草地;城镇工业交通用地可分为工业、交通和居住用地;而“其他土地”包括荒山、荒地、沼泽、海滩、沙漠等。各类土地资源在世界上的地理分布差异很大,各国家、各地区土地利用的特点和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依照气候、地貌条件划分土地类型,正确选择宜林、宜农、宜牧地,合理选择工业交通用地、城乡居民点用地,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和保障人民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