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平安万能险10年期交满,那能退多少钱?
在合约未到期的情况下,中途退保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根据投保人缴纳的保费金额、保费年限,以及保险类型来具体计算的,并没有固定的金额。有很多人对自己购买的保险都是一知半解,总觉得保费交完之后就能够退还自己缴纳的所有保费了,其实并不是这样。
不管我们购买的是哪一款保险,除非中间需要保险公司理赔,不然只能等到合同期满才能进行操作。平安万能险也同样如此,我们需要先查看一下保障期限,例如大部分万能险保障都是终生的,这也就代表被保人在世期间这份保单无需进行任何操作,等被保人身,故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中途退保并不划算,因为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很多人缴纳了10万元保费,最终只能退回5万元,而且退还保费之后合同终止,被保人不再受到保障。所以缴完保费之后再退保,简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考虑清楚后确实想要退保,可以先到保险公司咨询自己的保单现金价值是多少,在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上,也有针对保单现金价值的说明。
如果能够接受,直接去保险公司提交退保申请书,在上面写明自己退保的原因。保险公司会对这份退保申请书进行审核,没问题的情况下,财务把剩余的保费退还到投保人的银行卡中。其实大部分万能险都不划算,虽说保障范围很多,但每一种保障都不全面,而且价格相比较,其他保险更贵。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尤其是保障范围、免赔条例、合约期限等等。千万不要着急购买,毕竟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
以平安智胜人生为例:
1、在交费的初期有较高的初始费用,前十年的初始费用大概是首期保费的135%左右;
2、保障成本终身扣除,保障成本就是保身故和重疾那块对应的保险费,年轻时保障成本比较低,随着年龄增大费用会水涨船高,所以年老时要及时调低保额;
3、保费缓交,要是在交费的前十年缓交保费的话,平安公司会按保额的75%来赔付,所以在交费的前十年一定要按时交费;
4、结算利率,万能险所交的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保障成本+管理费用)后的钱会进入投资账户,这部分钱平安公司保证不低于1.75%的年利率,1.75%以上都是不保证的,计划书上演示的中等结算利率4.5%,高等6%仅供参考。
保险的功用:
一、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
二、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三、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一是具有自愿性,商业保险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来实现的,而社会保险则是通过法律强制实施的;
二是具有营利性,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公司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
三是从业务范围及赔偿保险金和支付保障金的原则来看,商业保险既包括财产保险又包括人身保险,投入相应多的保险费,在保险价值范围内就可以取得相应多的保险金赔付,体现的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而社会保险则仅限于人身保险,并不以投入保险费的多少来加以差别保障,体现的是社会基本保障原则。
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 表现在:(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2)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
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
①保险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②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③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发生必须是不确定的,即具有偶然性;
④事故的发生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
⑤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金钱或其他类似的补偿;
⑥保险应通过保险单的形式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