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网上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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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即可进行立案操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一、网上立案起诉流程是什么
1、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除较大城市外,可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如受诉法院为信阳地区的法院的,则搜索进入“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首次进行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页面除了普通的账号登录入口,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
3、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受诉法院。
4、填写起诉材料、证件材料、证据材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网上立案”程序就完成了。
二、诉讼的过程是什么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
起诉条件: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诉讼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起诉方式: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主要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现在如果想要提起诉讼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预约立案,另外一种就是本人到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的话,只需要登录到当地的法院网站上,并且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预约立案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网上立案起诉流程是什么
1、进入“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一般情况下,除较大城市外,可选择受诉法院所属省的“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如受诉法院为信阳地区的法院的,则搜索进入“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2、找到“网上立案”选项点击进入登录页面,首次进行申请“网上立案”的,需要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页面除了普通的账号登录入口,下方还有律师专用通道,律师可凭执业证书编号进入登录页面。
3、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我要立案”,然后选择“预约法院”。在这个页面选好受诉法院。
4、填写起诉材料、证件材料、证据材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以上步骤完成后,申请“网上立案”程序就完成了。
二、诉讼的过程是什么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要求还款),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欠条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送达举证通知,被告的答辩状。确定开庭日期后会给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
起诉条件: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诉讼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起诉方式: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主要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现在如果想要提起诉讼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预约立案,另外一种就是本人到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的话,只需要登录到当地的法院网站上,并且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预约立案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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