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冲减管理费用
1、当期管理费用金额多记了,可以冲减。
2、当期管理费用科目记错了,可以冲减。
如:交企业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超出限额(限额为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如某年企业销售收入3000万,管理费用300万(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50万),那么50万大于15万(3000*5%。)。
所以多算了35万,就是多扣了费用,企业所得税就少交了,应调增所得额:50-3000*5%=35。
3、相关部门退回当期已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费用金额,如,退回部分工会经费、退回上交的管理费等。冲减本年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做“管理费用”的借方红字,冲减当期损益。
规范的做法是:
借:管理费用--上缴管理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