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货币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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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朝建立后,迅速出台了自己的铸币政策。武德四年(621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
钱,径八分,重二铢四_,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确立了国家铸币的法币地位。同
时,又继承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绢帛为货币的传统,实行了“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钱即铜钱,
帛则是丝织物的总称,包括锦、绣、绫、罗、绢、_、绮、缣、_等,实际上是一种以实物货币和
金属货币兼而行之的多元的货币制度。唐不断出台严厉打击私铸和滥铸等的法令,并禁断使用恶
钱,但是由于铜钱供应量严重短缺,币值不断上升坚挺,私铸和滥铸有暴利可图,所以成效并不理
想。两税法实行以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大矛盾,突出表现为钱重物轻即所谓“钱荒”问题的
不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