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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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有意识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调节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宏观调控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责,所谓公共财政,指的是为弥补市场失效、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或其它形式的经济行为。宏观经济主要调控政策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和产业政策等。
一、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联系与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我国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二、财政局的职能有哪些
1、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2、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对经济、社会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有关政府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4、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产业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6、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7、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8、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彩票市场。
10、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管理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对我市的贷款,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11、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12、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委派制工作。
13、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
14、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银行贷款同期利率是多少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叫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做出一定的上下浮动后的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是根据国家在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状况,配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综合计算出来的,一般不会经常换。与这个概念相关的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自2019年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活动均适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再使用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这个概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一、特别法人和非营利法人联系与区别
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我国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二、财政局的职能有哪些
1、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2、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对经济、社会调节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有关政府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审核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4、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产业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6、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7、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8、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彩票市场。
10、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管理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对我市的贷款,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
11、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12、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委派制工作。
13、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
14、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银行贷款同期利率是多少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般叫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做出一定的上下浮动后的利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是根据国家在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状况,配合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综合计算出来的,一般不会经常换。与这个概念相关的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自2019年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活动均适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再使用银行贷款同期利率这个概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