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性质有几种?
根据不同性质划分出不同性质的种类,一般来说有两种,农业和非农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及含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米,北方宽<2.O米的沟、渠、路和田埂。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中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和盆地地区。中国西部耕地面积小,分布零星。
根据耕地性质,耕地总资源又分为常用耕地和临时性耕地。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
它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的土地资源,受到中国《土地法》的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临时性耕地是指在常用耕地以外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不能正常收获的土地。它包括临时种植农作物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在河套、湖畔、库区临时开发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在废旧矿区等地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成片或零星土地。
根据中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现在临时种植农作物、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要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其他一些地方临时开垦种植农作物、易造成水土流失及沙化的土地,也要逐步退耕。根据耕地当年利用情况可分为当年实际利用的耕地和当年闲置、弃耕的耕地。
根据耕地的水利条件,可分为水田和旱地。旱地又分水浇地和无水浇条件的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