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书的区别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那么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书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书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从业资格与国家从业许可的关系)
2、颁证机构不同(导游证由省级旅游局颁发;导游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或委托省局颁发)
3、领取程序不同(导游证必须具备资格证书与劳动合同或登记证明方可;后者直接领取)
4、作用不同(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从业资格与国家从业许可的关系)
5、期限不同(资格证书没有期限规定)
导游证
1.3.1 涵义:是指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
1.3.2 获取程序:1、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申请颁证(有两种情形:A、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旅行社的正式职工,受《劳动法》约束;B、经与导游公司登记的人员,旅行社与其是有时间限制的'聘用合同关系)。
1.3.3 种类:1、正式导游证(简称“导游证”)
2、临时导游证
两者的区别:1、有无资格证书(临时导游证无需资格证书)
2、有无语种限制(临时导游证应具备特定的语种能力)
3、领取程序不同(临时导游证由旅行社提出并申请获取)
4、有效期限不同(临时导游证最长期限为3个月并且不能延期,正式导游证有效期限为3年,到期提前三个月可以申请换发导游证)
1.3.4 限制颁证情形:
1、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有传染性疾病的人;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过失犯罪除外,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4、曾被吊销导游证的人。
导游人员的概念
其涵义包括三个方面:(1)必须取得导游证,故不同于泛指的“导游”;
(2)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
(3)向导(引路、带路)+讲解+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游等服务)
1.2 报考导游人员的条件
A、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C、必须身体健康;
D、必须具备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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