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虹从张庭传销公司五年分红 4.2 亿元,陶虹会被追责吗?
你以为看见的是闺蜜情,其实都是精心设计的生意。女明星跨界转行,以后有这样的故事,你离她远点!陶虹没有参与传销经营的可能性不大,就看拔出萝卜会不会带出泥!
微商的原罪主要是在于以下几点
1.收人头费,即可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来获得钱;
2.囤货,尤其是高价囤货,通过囤货来获得更多的分红权益;
3.做资金池,然后重新分配利润。也就是大家都交一圈钱,又重新分钱
4.商业模式脱离了这套体系,没办法独立运转;
而在这个模式里,最重要的是“塑造共识,让大家相信这个项目能赚钱”。赚的是什么钱?是卖护肤品的钱么?并不是,卖的其实是“财富的共识”。护肤品就是个“故事标的”,是什么并不重要。把护肤品换成保健品,或者任何一个其他东西,比如“众筹去火星”都可以成立,只要大家能相信就好。
陶虹不仅还有明星代言,作为上海的名流,她应该也可以更方便本地化运作
当年传张庭的TST一年纳税顺丰还高的时候,我就在圈子里聊起来:TST会很危险了,被查是迟早的。这么高调,而且还有人头费的原罪。出来混都是要还的,现在做财富的重新分配,这些明星们的暴利赚的钱,都要吐出来。这4.2亿数字都捅出来了,那么全部吐出来应该是大概率的事情。
张庭的事情已经爆了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罚款好像只有几百万,但是这次她的名下房产,以及连陶虹都拎出来了,那真的是要被严肃处理了。不仅是因为这些钱获得的方式涉灰,更是因为共同富裕下,依靠社会资本获得的超额利润,都要反馈给社会。
恐怕麻烦的不只是她,还会有其他明星也要麻烦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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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推荐证明的,或对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或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她作为股东,事后退股,恐怕有点于事无补。除非她能证明没有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只是挂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