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有效吗?真的能撇清一切关系吗?
1、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
2、中国法律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断绝关系,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亲对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父亲年迈,你负有赡养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即使双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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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断绝类似的情况:
1.父亲与子女之间究竟怎么样解除这种亲情的纽带,这个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进项考察的,如果父亲与子女之间是直系血亲的,这种亲情的纽带是不能解除掉的,不管是子女与父亲之间签订的协议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
2.虽然法律上规定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亲情纽带不能解除,但是如果不是直系血亲,也就是养子女或者是过继的子女,这种情况下父亲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是可以解除掉的。
法律上没有任何手续或文件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你想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和他协商。但是这种协商形成的协议有可能违法,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你与父亲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断绝父子关系不能撒清一切关系。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对此,只能说明父子关系恶化到了极端严重的地步,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父子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抑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的人为解除。
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是都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抑制血亲服务母子女关系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实质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这种关系通常可以认为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