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公司,第一次环评后建设项目还在安装期间做了第二次技改环评,可以合并验收吗?有验收依据吗?
第一次环评做好后,由于市场发展产生了变化,只是增加了生产线,扩大了产能,其它都没改变。这样的情况可以合并验收吗?...
第一次环评做好后,由于市场发展产生了变化,只是增加了生产线,扩大了产能,其它都没改变。这样的情况可以合并验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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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做处理:
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点、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
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
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首先,科普一个专业名词“重大变动”,当建设项目的地点、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环评行业就叫重大变动。重大变动的界定: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已经发布了九个行业重大变动标准,其他的行业也在陆续发布中。
1、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制度(环评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重新报审《环评(变动)》报告。意思就是项目停止建设,重新做环评,待环评重新取得批复后再行按新的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2、未达到重大变动的项目,可以采用“以验代评”的形式,将变动的部分内容及其环境影响列入环保验收报告中。这种情形可不用再做环评,直接“合并验收”。但是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相关环保部门备案。
结尾:一般把扩大产能超过30%的项目列为重大变动项目。具体的界定建议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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