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规范中,消防用水管道与生活用水管道能否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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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1
消防设计规范中,消防用水管道与生活用水管道能否公用?
不能,消防供水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分开。1、供水管道不宜与泡沫混合液的供给管道合用。寒冷地区的湿式供水管道应采取防冻保护措施,干式管道应设排除管道内积水和空气的设施。管道设计应满足设计流量、压力和开启至喷射的时间等要求。2、消防水源的容量不应小于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需要同时使用水炮、泡沫炮、保护水幕喷头等用水量及供水管道内充水量之和。该容量可减去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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