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都与朝鲜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1840年起,清朝被西方列强打开了国门,因为实力不济的缘故被迫签下很多不平等条约,高达四十多次。但是对于周边小国而言,清朝还是很强大的,所以当时的清朝也强迫一个小国签下了不平等条约,这个小国就是朝鲜。
一、当时的朝鲜
朝鲜很长时间内都是清朝政府的藩属国,长期依附清朝政府存在的,在过去的几百年间,明朝曾经帮助朝鲜打败了日本的入侵。朝鲜也一直和明朝,元朝相处得非常好。直到清朝的到来,虽然当时的李氏朝鲜政府内心十分不满,但是明面上还是愿意做清朝的藩属国,只是国号仍然用明代末期皇帝的。就这样朝鲜和我国封建王朝的关系仍然保持着微妙的平衡,毕竟实力在那里。
二、朝鲜的巨变
直到1882年,朝鲜发生政变,政变后的主权者是作为保守派代表的大院君,一向主张在朝鲜实行闭关锁国,切断与清朝的联系。这个局面是当时的清朝十分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清朝派军扣留了大院君,并且把大院君软禁的保定,再扶持原先的闵妃政权,作为对宗主国的回报,闵妃集团签订了一份不平等条约。这是唯一一个中国强迫其他国家与自己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三、不平等条约内容
清朝与朝鲜之间这个不平等的条约的内容包括:中朝开放海禁,允许边民在鸭绿江两岸的栅门、义州和图们江两岸的珲春、会宁自由贸易,两国互相派员驻通商口岸,中国在朝鲜享有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权等特权。仔细看这些条约,是不是很熟悉?这其实就是当时的西方列强强迫我国签署的条约,只不过清朝把它用在了朝鲜身上。借助这个条约,清朝成为朝鲜真正意义上的主人,把控政权,遗憾的是清朝享受这种优势没有多久,就彻底败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