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该怎么保护单身女性生育权呢?
首先禁止对不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夫妻和单身女性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没有关于冻卵等问题的高层次法律的情况下,应遵守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作为较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它限制了对单身女性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事实上,它已经违反了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女性取卵会给身体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社会原因冷冻卵子会增加风险;卵子恢复后,临床妊娠率不稳定,此时女性也将成为高级妈妈。
其次废除歧视非婚生的政策,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登记户口。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而是想生孩子,不得不非婚生子。但我国目前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部分地方仍对私生子征收社会抚养费,然而,这样的限制越来越落后和不恰当。
再者应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使用冷冻卵子等辅助生殖技术可以为女性提供更多平等的生殖选择机会。女权主义者面对社会和家庭中各种歧视女性的社会现象,运用包括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在内的扎实而丰富的理论武器,捍卫社会女性成员在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应享有的权利.所有基本权利。
要知道生育权首先是妇女享有的自然人权,是先于国家存在的基本权利。宪法和法律只确认而不是创造生殖权利。妇女对其身体和生殖功能的自决权还受到其他基本权利的保护,例如平等、隐私和身体完整性,属于其核心保护范围。在中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婚姻家庭制度的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维护,儿童最大利益的保护,生育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