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誉有什么不同?
1、从功能的角度不同: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的名称,并且必须与其所属的某些特定产品相关联。 △企业名称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声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有关,而商品名称属于名称权利,因此商品名称权利更为密切。与人或身份有关。
2、从时间上不同:商标权的保护具有法定时限。中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商品名称没有法定截止日期,与企业相同。
3、从区域角度不同:商标权的地理有效性遍及全国或其他地区,除国有企业外,商品名的专有权一般只在注册主管的管辖范围内有效。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商标有一个特殊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进行的。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公司的注册和使用主要依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保护商标名称权利仅受到保护,不受根据“民法通则”保护企业名称权利的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册标记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商标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
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
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
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商标法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
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注册商标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