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某人欠朋友¥50,000现金,写下借条,但借条,并未写清还款时间。2021年1月,某人急需用钱但朋友不给予理睬睡,向人民法院起诉有过诉讼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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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9
2017年10月,某人欠朋友¥50,000现金,写下借条,但借条,并未写清还款时间。2021年1月,某人急需用钱但朋友不给予理睬睡,向人民法院起诉有过诉讼期吗?
您好,亲,没有国诉讼期
就是2017-2021期间
借款人什么时候知道对方拒绝还款的
从这个时间开始算三年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