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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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如下:
1.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O%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实施“大学生预就业工程”。驻济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从国内高校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在校生、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在校生中遴选一批有意来济就业创业者,签订“就业创业意向协议”,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大学生在意向单位实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实习(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对意向大学生的补贴,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3.支持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奖补。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凭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标准领取一次性奖补资金。
6.到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给予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企业可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服务政策
1.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O%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实施“大学生预就业工程”。驻济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从国内高校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在校生、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在校生中遴选一批有意来济就业创业者,签订“就业创业意向协议”,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大学生在意向单位实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实习(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对意向大学生的补贴,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3.支持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奖补。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凭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标准领取一次性奖补资金。
6.到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给予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
1.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O%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实施“大学生预就业工程”。驻济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从国内高校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在校生、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在校生中遴选一批有意来济就业创业者,签订“就业创业意向协议”,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大学生在意向单位实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实习(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对意向大学生的补贴,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3.支持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奖补。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凭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标准领取一次性奖补资金。
6.到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给予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企业可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服务政策
1.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O%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实施“大学生预就业工程”。驻济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从国内高校本科(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下同)及以上在校生、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在校生中遴选一批有意来济就业创业者,签订“就业创业意向协议”,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大学生在意向单位实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实习(见习)补贴;用人单位对意向大学生的补贴,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3.支持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大学生在校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训补贴。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等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和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岗位奖补。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凭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标准领取一次性奖补资金。
6.到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给予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