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居住证都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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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三)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二、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三)现住所地址的在京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三)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二、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的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三)现住所地址的在京住所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