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的主要途径是通过
主要途径:没收官僚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是彻底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背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是彻底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国民党蒋介石在统治中国的22年间,凭借国家政权,用超经济手段,通过卖国内战、发行公债、苛捐杂税、专卖垄断、商业投机、通货膨胀,以及其他巧取豪夺的手段,积累了大量财富,垄断了中国经济。官僚资本,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腐朽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之一。
到1949年解放前夕,官僚资本拥有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钢产量的90%,电力的67%,煤炭的33%,有色金属和石油的100%,水泥的45%,硫酸的80%,织布机的60%,纱锭的38%,糖的90%,还控制了全国的金融机构和铁路、公路、邮电、航空运输、对外贸易,以及文化事业。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官僚资本在蒋介石当权20多年中的急剧发展,把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与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列为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把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规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
1947年10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明确地郑重地向全国人民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口号。1949年4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
据上述规定,人民解放军所到之处,立即将官僚资本收归人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