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
2016-06-02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一、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是乌鲁木齐市的行政管理机关,其行政区划如下:
二、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其职权如下:
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人员。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等。
5、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分类:
1、综合经济管理机构;
2、专业经济管理机构;
3、监督管理机构;
4、社会管理机构;
5、安全司法机构;
6、内务管理机构。
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表区县 面积(单位:平方千米) 人口 人口占比(%) 邮政编码 天山区 171 696277 22.37 830002 沙依巴克区 422 664716 21.36 830000 高新区(新市区) 143 730307 23.46 830011 水磨沟区 92 390943 12.56 83001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276 172796 5.55 830026 达坂城区 5188 40657 1.31 830039 米东区 3407 333676 4.94 831400 乌鲁木齐县 4332 83187 3.57 830063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至2005年12月;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数据来源于乌鲁木齐市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