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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项变号
把方程中的某些项带着前面的符号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并且加变减,减变加,乘变除以,除以变乘。
2、等式的基本性质
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同一个数或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为:若a=b,c为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
等式的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的结果仍是等式。用字母表示为:若a=b,c为一个数或一个代数式(不为0)。
扩展资料
方程与等式的关系:
方程一定是等式,但等式不一定是方程。
举例说明:a+b=13 符合等式,有未知数。这个是等式,也是方程。
5+3=8 ,30×70=2100,这两个式子符合等式,但没有未知数,所以都不是方程。
方程中,恒等式叫做恒等方程,矛盾式叫做矛盾方程。在未知数等于某特定值时,恰能使等号两边的值相等者称为条件方程,例如 ,在时等号成立。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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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的性质。根据等式的性质把等式左边的数消除,等式右边也也跟着缩小或扩大,最后就是
x=几
x=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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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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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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