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的是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实际公司让上班是9小时,上班6天。多出的小时公司没给加班费,可以向公司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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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个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过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2
劳动合同签的是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实际公司让上班是9小时,上班6天。多出的小时公司没给加班费,可以向公司要吗?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若是甲方一方面违反合同 超时上班 是可以索要加班费的 若不受理是可以告公司的 违反合同
这个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过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亲亲 这种情况是可以索要加班费的 一般正规公司也会给加班费的哈 不然您有义务不加班的哦
亲 非常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打卡机的考勤卡可以用做证明吗?
是的 这个是上班时长的直接证据
这里的基本工资是什么意思?
就是标准工资
也可以说是底薪
我过来和老板谈好的每月7500元。这个算是基本工资吗?
是的
工资已经谈好了的话 那这个就属于基本工资
加班费另算
好的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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