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的户口可以在县城里面办身份证吗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身份证如果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也就是说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不可以跨城或者跨地域办理。如果是居民换领新的身份证件,或者补办等情况的,可以在县城办理即可,没有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05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