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广州亚运会排球的比赛规则是?
比赛规则如下:
1、发球。
(1)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须先轮转,1号位队员在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
(2)发球离手后,如果球在中途触及发球队场上队员、标志杆、其他障碍物,发球不过网或球落在对方界外均为发球失误,失发球权。
2、触球。
(1)队员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但不得停留,如出现捞、捧、推、掷球的情况则被判为持球。
(2)每队最多触球3次(拦网除外),如果1个队员连续触球多于1次(拦网除外),被判为连击。
(3)同队2个队员同时触球作为2次触球。
(4)但双方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后均再可击球3次。
3、进攻性击球。
(1)直接向对方场区的击球为进攻性击球。
(2)前排队员可在本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作进攻性击球。
(3)后排队员在进攻线前的前场区只能作整个球体不高于球网上沿的进攻性击球,但在进攻线后起跳则可击任何高度的球。
4、过网。
(1)队员不得过网击球,但击球点在本场区,球离手后手随球过网不判过网犯规。
(2)对方击球前,拦网队员手触及对方场区上空的球,判拦网队员过网犯规。
(3)当对方队员击球后,许可在对方场区拦网。
5、过中线。
(1)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地面即判过中线犯规。
(2)但一脚或双脚的一部分踏过中线,而另一部分踏在中线上或在中线上空则不判犯规。
(3)队员可伸手在网下击球,但不得阻碍对方队员。
6、拦网。
(1)只准前排队员进行单人或集体拦网。
(2)1次拦网中,球可连续触及1个或几个拦网队员的手、头或腰部以上身体任何部位均算1次拦网。
(3)拦网后本队可再击球3次。拦网手触球后,球落界外为触手出界,判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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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制规定
1、前4局比赛采用25分制,每个队只有赢得至少25分,并同时超过对方2分时,才胜1局。
2、正式比赛采用5局3胜制,决胜局的比赛采用15分制,一队先得8分后,两队交换场区,按原位置顺序继续比赛到结束。
3、在决胜局(第五局)的比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为胜。
犯规情况
1、发球次序错误。
2、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地面。
3、发球队员在第一裁判鸣哨8秒内未将球击出。
4、球未被抛起或未使持球手清楚撤离就击球。
5、双手击球或单手将球抛出、推出。
6、球抛起准备发球,却未击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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