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作文:麻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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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抖啰M
2022-07-06 · TA获得超过614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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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喉部、白色脸颊上具黑斑、栗色头部,叫声短平快,一年四季在广袤的田野,在家家户户的炊烟袅袅里穿梭飞行,这就是麻雀。一种在我们家乡随处可见,亲切而又让我们熟视无睹的小动物,而且在我们家乡有一个很亲切的称呼:老家贼,和地里的一种名为:老死不回家的一种植物一样,是我们家乡生活里永恒的一种风景。

  小时候我们喜欢爬上高高的大杨树,去捉麻雀的雏鸟,那种刚生出来没几天,黄黄的嘴角,羽翼未丰红扑扑的肉体的幼雀,不过我们一个人爬上树掏鸟窝的时候,必须有几个小孩子在树底下拿着弹弓,防备回家的麻雀妈妈的进攻,她们为了儿女,会不顾一切的向你飞扑,拼命的啄你。

  小时候对麻雀,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反正觉得如同家门口的老槐树,炊烟一样,是一种自自然然的东西,我们用弹弓打,用网兜捉,还有一场大雪后,用筛子支起,下面撒一些玉米粒,不过那时候不知道麻雀肉可以吃,有人吃过,说很香,不过大人不让我们吃,说吃了,小雀雀会一个劲的长,吓得有一个吃了麻雀肉的小孩子,天天揪住自己的小雀雀看,在小孩子的心里,那东西长太大了没用。

  麻雀这东西气性大,我们小时候经常捉一些麻雀,用绳子拴住腿,开心的看着它一个劲的扑棱棱飞,想像以前一样在天空自由自在飞翔,不过绳子尽头,就是它悲哀的鸣叫一声,跌落地下,下面落下来很多羽毛。

  有的麻雀会一直这样反反复复的飞起来跌下来,直到它的眼睛里是一种绝望的哀怨,还有的麻雀会不停地拼命啄拴住腿的绳子,哪怕把自己的腿啄的`血肉模糊,甚至啄断,只为飞向蓝天,只为与家人团聚,那时候在我们小孩子是一种快乐,直到有一天看了屠格涅夫的随笔《麻雀》,才知道那是一种残忍,一种童心的残忍。

  屠格涅夫的随笔《麻雀》里,写了一个麻雀母亲,为了救自己被一条大狗捕获的小麻雀,奋不顾身与一条比自己不知道大,强悍多少倍的凶猛的狗,最后终于逼退大狗,救回了自己的孩子的故事,我被书中麻雀母亲的勇敢无畏救子心切的母爱所感动,从此以后把弹弓扔了,看见小孩子打麻雀,总是去制止,任何生命都有自由自在活着的权利。

  麻雀是养不活的,我们小时候经常把麻雀关进笼子里,喂他什么都不吃,只是一个劲飞扑,鸣叫哀嚎,直到第二天变成一个毛茸茸的死鸟,大人们说,麻雀气性大,其实是麻雀对自由的向往,不自由,毋宁死。

  小时候对麻雀有记忆还因为发生在我们附近村子三所楼国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与麻雀有关。

  三所楼郭是一个百十口人的小村子,在六零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伟大领袖号召除四害,其中麻雀名列榜首,因为它与人们抢夺救命的粮食,也就是那时候人们才知道麻雀肉不仅仅可以吃,而且可以长雀雀,尤其是成年人,本来饿的走路都走不成了,饱暖思淫欲是圣人说的至理名言,可是村子里的成年人吃了麻雀肉,下面的雀雀竟然破天荒的勇武的站了起来。

  村子里有一个读初中的男孩子,吃了大量的麻雀肉,竟然把比他小得多的邻居的女孩子给祸害了,男孩子吓跑了,男孩子的父亲去女孩子家负荆请罪,遭到了女孩子几个舅舅一顿暴打,竟然把男孩子的父亲打死了,不过那时候法制不健全,民不告官不究,最后的结局非常富有戏剧性,在干部的说和下,两家人达成共识,女方不追究男孩子的罪名,男孩子家不追究女方打死男孩子父亲的罪名,女孩子嫁给男孩子,那一年女孩子才十三岁,就住进了男孩子家,现在这个女孩子已经儿孙满堂,她的孙子现在就在我们街上开了一个饭店,而且有一道很有名的菜:叫做吴华雀,吃过的人都说很好吃,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还有一些当官的喜欢吃,因为据说吃了可以夜夜欢歌,如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样勇猛,当然这只是传闻,因为我也吃过几次,一夜睡到天亮。

  现在的麻雀越来越少了,这是因为现在的农药太厉害了,农作物打药,菜打药,就连麻雀栖息的树上也打药,小时候,夕阳西下,成群结队的麻雀在夕阳余晖下展翅飞翔,在落满夕阳余晖的院子里蹦蹦跳跳的场景,越来越看不见了。

  其实因为我们人类的关系,小时候记忆里很多温馨的记忆越来越少了,我在想,有一天,麻雀这种温和可爱的小动物,会不会和我们的童年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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