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如下图
二、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
四、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
6月、9月、12月。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
IF1004、IF1006、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IF1003为当月合约,
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以IF1006为例,
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其余依此类推。
扩展资料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参考资料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时间: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25-9:30,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2. 交易指令下单: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手。
3. 日内开仓限仓规定:对于日内投机交易,单个股指期货合约最大开仓手数为500手(双边)。
4. 持仓限额:进行沪深300股指期货投机交易的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5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持仓合并计算)。
5. 涨跌停板:股指期货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10%);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20%)。到期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6. 交易保证金:最新交易所保证金率为10%。
7. 交易手续费:非日内交易:开仓、平仓均收取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23。日内交易(有平今仓):开仓收取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23,平今仓收取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45(开仓的15倍)。
8. 申报费: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申报费根据客户合约申报数量收取,每笔(非每手)申报费为一元。
9. 当日结算价:股指期货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10. 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个人投资者可以交易、持有IF合约至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未平仓合约将于当日结算时自动进入现金交割。
11. 交割细则: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割方式采用现金交割方式,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结算时得以自动平仓。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
这些规则确保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的正常运作和交易的公平性。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详细了解这些规则,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