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阿敏曾经两次因偷税漏税被处罚,为什么还能上综艺节目?
我觉得没有必要非得抓住一个错误不放,抓住一件事情不放未免太较真儿了!!!
毛阿敏偷税漏税,没有判刑坐牢,只是罚了钱。
1998年9月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宣布:歌唱演员毛阿敏自1994年1月——1996年3月期间,在我国内地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在已完成调查工作并确认有违法行为的65场演出中,少缴税款106.08万元。税务机关已向毛阿敏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通过与毛阿敏的接触,我们认为,她在偷税的认识上,一是模糊的,二是站不住脚的。对偷税认定来说,靠的是证据,而不是你说或我说。苏晓鲁是专案组的核心人员之一,他业务精通,讲究策略,精于分析,擅长观察,对毛阿敏接受调查期间的思想、认识、心态都一一掌握,因而能在调查中掌握动,帮助毛阿敏提高认识,交代问题,接受处罚。”这是当时税务局为毛阿敏一案专门出版的实录中的摘记。
所谓不知者无罪,首先她对此事的认识是模糊的,情有可原。再加之,人非圣贤者,孰能无过错?又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她上综艺节目一方面展现了国家法律的开明,受罚改过后依旧可以堂堂正正做人做事,另一方面也是对圈内其他人的警告,毛阿敏偷税漏税已经受罚,其他人不要偷漏税,她现在承认自己接受处罚尚且还能回归工作,而其他人若在拖下去后果可想而知,再一再二不再三,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就不会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