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的原因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的原因如下:
1、中央加强地方控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皇帝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
秦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使地方分权而治。中央设御史大夫,丞相,太尉。地方设郡守主行政,郡尉主军事,中央派驻各郡的监御史负责监察。
郡守官秩相当于中央九卿,郡尉略低,均置丞作为助手。万户以 上的县置县令,不满万户者设县长。有县丞掌文书及仓狱,另有县尉主治安。
2、经济发展调整
政治变动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改朝换代时,统治者通常都要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改革式调整。
北宋统一中原后,为改变“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
路以水陆转运使为行政长官,又置安抚使、刑狱使、常平使,分掌兵、刑、市场平与盐铁专卖,恢复秦汉以来地方分权而治的状况。府州机构沿袭唐代。
军原为五代时的军区,后因兼理民政而成为行政区,仍保留军的旧名。监多半设于工矿地区,以加强矿产开发的管理。
3、维护边疆地区社会安定
清代边疆地区政治制度因地制宜,因民族而异。北部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伊犁五将军,分别统辖从东北到新疆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保留各少数民族原有制度。
光绪时还改设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4行省。西藏、蒙古地区由当地宗教领袖达赖、班禅与清驻藏大臣三方共同协商政事,保留其原有地方行政机构。西南民族地区沿袭元明土司制,并通过改土归流纳为地方行政机构。
扩展资料
中国现代的行政区域划分为: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
1、中央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皇帝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
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制度因时代的变迁而变革,任何一个朝代的统治者都是在前朝的基础上设立了自己的行政区划制度,
并给予调整。其根本原因在于加强中央集权,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约束力,以巩固和维护其统治地位。
2、政治变动与经济发展。
政治变动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改朝换代时,统治者通常都要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改革式调整。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废除“封藩建卫”制,推行郡县制;汉武帝设立了十三州;隋文帝废除了郡制,实行了州、县制;唐太宗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等。
3、维护边疆地区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我国幅员辽阔,边疆地区地域十分广袤。然而边疆地区一般都是少数民族聚集地,由于地理人文原因,边境地区的经济、文化、
发展与内地有着一定的差距,这就引发了多种多样的边疆问题,边疆动乱、民族不和谐是历朝统治者的一块心病。
4、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以天然的山脉、河流、湖泊作为各个行政区域的边界是世界文明古国行政区划设置的原则,也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变迁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谓“州县之设,有时而更;山川之形,千古不易”,正是表明了自然地形对于行政区划的重要标志作用。一般来说,在高山、
河流的两侧都会形成不同的风土人情,因此,按照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划分行政区域有利于各地区经济的发展和风俗文化的形成。
扩展资料:
秦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使地方分权而治。中央设御史大夫,丞相,太尉。地方设郡守主行政,郡尉主军事,中央派驻各郡的监御史负责监察。
郡守官秩相当于中央九卿,郡尉略低,均置丞作为助手。万户以 上的县置县令,不满万户者设县长。有县丞掌文书及仓狱,另有县尉主治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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