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报备物业可以开始装修吗?
业主在不报备物业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装修的。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要告知物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装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扩展资料: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可能需要水、电、暖气设施改造、厨卫防水处理等等,有可能会牵扯到左邻右舍。如果,业主在装修阶段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拆除等措施的,后期很可能会产生装修纠纷和矛盾。因此,业主有义务事先告知物业公司,遵守物业公司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物业管理条例》(行政法规)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