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经过陈述范文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籍贯:
文化程度:
驾驶证准驾车型:
领证日期:
车辆号牌:
驾驶证号:
保险凭证号:
户籍所在地(国籍、护照号):
现住地:,单位及联系方式:
经我自行请求(应交通警察要求),现将交通事故经过陈述如下:
当事人(签名捺指印):
年月日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2、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6、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7、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