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力量简称军力,国家或政治集团可以直接用于战争的力量。包括武装力量的数量、质量和可用于直接支援战争的人力、物力等,军事力量有以下的作用。
一、捍卫国家的主权:
国家和主权不可分割,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国家主权原则是一个国家能够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对内对外事务,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权利。法泰尔说:“不论以什么方式进行治理而不从属于任何外国人的任何民族就是主权国家。完全自治构成国家主权的内侧,而独立则构成他的外侧。”国家主权原则其实就是主权概念的外部表现,即指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地位与特质。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主权指国家在其领域范围内拥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且这个法律权威仅受限于国际法的规范。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权被剥夺,其他的一切,包括国家的独立、领土完整、传统的生活方式、基本的政治制度、社会准则和国家荣誉、尊严等,都无从谈起了。因此,捍卫国家主权,始终是国防中第一位的、根本的目的和任务。
二、保卫国家的统一 :
国家的统一是指国家有一个中央政府对领土内一切居民和事务行使完整的管辖权,不允许另立政府或分割国家的管辖权。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保卫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历来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决不允许外国干涉,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因此,保卫国家的统一历来是国防的重要任务。当外国敌对势力插手我国的民族事务,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危及国家的统一和完整时,国防力量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发挥其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的职能作用。
三、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领土,是位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前提,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主权与国家领土具有密切关系,领土既是国家行使其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主权形势的对象,没有领土,主权就失去了存在空间和形式对象。领土完整的含义是,凡属本国的领土,决不能丢失,决不允许被分裂、肢解和侵占。任何国家不得破坏别国的领土完整。任何集团或个人也不得进行分裂本国(或别国)领土完整的活动。国家的领土被侵占,主权必然要遭到侵犯。国防捍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必然要保护国家领土的完整。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
国家要正常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全的内外环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和平、稳定的状态,不仅难以建设和发展,而且生存也会受到威胁。因此维护国家的安全,也是国防的主要目的之一。一旦国家遭到外来侵略和颠覆,安全受到威胁,国防就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能,抵御和挫败外来的侵略和颠覆,确保国家的和平、稳定状态;当国内敌对分子勾结外国敌对势力进行武装暴乱,危及国家安全时,国防力量就要采取措施,防止和平息这种内外勾结的暴乱,保卫国家安全。
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国家,人民!
一方面,为海外扩张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