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本人不在行不行
综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本人不在的需延期开会研究转预备。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第一个程序为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若发展对象本人不在,该程序将无法进行。
2、《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本人不在,此环节将不能正常举行。
3、《中共共产党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自然应该是本人到场,除非有极其特殊的原因。不可以不满一年。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方式: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