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财富是不是骗人的
汇中财富是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企业,总部位于北京CBD,目前,已相继在天津、成都、郑州、武汉、青岛、西安、上海等地开设8个区域总部,并在71多个城市建立营销与服务网络。
汇中财富引入国际领先的“个人对个人”借款咨询和财富管理服务,并结合中国信用状况,一方面为社会小微人群提供包括借款咨询、协议管理、风险评估、回款管理等服务,另一方面为中产阶层和高净值人群提供债权对接信息匹配、资产配置等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汇中财富与众多的银行,信托等业内著名金融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普华永道”、“大成国际”等国际企业具有深度合作。
汇中集团常务副总裁蒋竹衡女士(右)与汇中财富副总裁王凤至女士(左)接受采访
汇中财富自2013年成立至今,其快速良好的发展势头,持续获得行业与媒体的广泛关注。此次媒体开放周的设立,正是创造了媒体与企业间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增进企业与媒体间的互相交流,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