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FBI表示,相信失踪多日的章莹颖已死亡。
为什么FBI不是确认,而是相信?这种情况在中国是不可能存在,正因为中美司法的差异。
章莹颖失踪案让中国网友伤透了心,恨不得立马飞到美利坚去破案。更有人说如果此案发生在中国,三天内一定可以破案。
如果在中国,我也相信三天内一定可以破案。锁定了车,加上布满城市大街小巷、各种公路的天网天眼,跟踪排查,由车找人,然后把嫌疑人找来“协助调查”,很快就解决了。
可是,在美国就没这么简单了。美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几乎是“变态到了极点”,没有足够的证据,警察是没办法抓人去“协助调查”的,更没办法去预审的,更没办法去搜房取证的……。你看到受害人上车了,但司机会说我是好心搭载了她一程,后来她下车了,去了哪里我不知道,等等。在美国,这司机这么说,警察几乎就没办法了。但在中国,警察有的是办法,你懂的。
所以,章莹颖案发生后,网友们习惯性的把中国与美国进行一番比较,不过这次反常性地大多网友认为中国法律比美国好。
中国法律是否真的比美国好?我不敢下结论,只能说各有千秋,好比硬币的两面。
章莹颖是不是真的死了。遗体在哪?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肯定没问题,总有办法让嫌疑人供述遗体所在。但在美国就没办法了。嫌疑人不说,警察永远没有办法通过嫌疑人的供述来找到遗体。几十年找不到遗体在美国并不鲜见。好在美国司法实践也并不要求一定要找到遗体,而是根据证据链证明受害人已不在人间即可认定死亡。而确认死亡是法院的事,在不是警察的职责。
所以,FBI只能表示,相信章莹颖已死亡。
一般而言,FBI“相信”都是通过确切的证据做出的,绝不是主观臆测,99.99%不会有问题的。也就是说,FBI这种表示,可以解读为章莹颖已经死亡,不存在依然还生存的可能了。
下图为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