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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究竟起怎样的作用呢?有人认为,自然环境的好坏,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有人持相反的观点,即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起什么作用。
我们认为:评价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应当简单地、笼统地加以肯定或否定。前一种观点,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类本身就是在和自然作斗争中发生发展起来的;后一种观点,忽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自然环境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不同作用。
现代探测资料说明,在太阳系内的其他星球上是没有人类的,这是因为,其他星球上的自然环境太恶劣了,不具备人类发展与存在的必要条件。就是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自然环境差异也很大。
生物离不开自然环境,一定的生物与一定的环境相联系,环境影响着生物,生物也在适应与改造环境。人类的出现,是生物演化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环境适宜与否,是人类祖先得以生存的决定性因素。我国古代早有“有巢氏架木为巢,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考古资料也表明,人类起源地与森林环境有着重要的联系。例如北京猿人所生活的环境相当于现在的热带、亚热带森林环境。森林环境中作为人类生存基本条件之一的自然食物是比较丰富的,森林也有利于自身栖息,有利于避开可能威胁到自身生存的自然灾害,如洪水的袭击,等等。但是人类不仅能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而且一直发展到现在,并创造出许多超越自然环境的奇迹,这就说明了自然环境不可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把一个地区的贫困与落后,完全归咎于当地自然环境的恶劣,那就是地理环境决定论。事实上,在不少荒漠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已开发利用了许多人类迫切需要的自然资源,例如石油。一向被认为是农业“禁区”的青藏高原,现在已种上了小麦、油菜、向日葵等;在这“世界屋脊”上,工业、交通也已得到较大的发展。可见自然环境的好坏,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地理环境决定论显然是错误的。起决定因素的人类本身,是适应生产发展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然而,人类决不应该因此而忽视自然环境的作用,因为人类的实践最基本和最经常的是生产实践,劳动生产力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地表自然界千变万化,自然资源(热量、水、生物、各种矿产等等)分布的不平衡,生产条件的差别,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不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有利或不利影响。例如,在低纬度湿润地区,农事季节一年可以三熟,而在高纬度地区或高寒山区,一年只能一熟,如果一年一熟地区要获得与一年三熟地区大致相等的产品收获量,那末,寒冷地区只有用更多的耕地面积,才能补偿因生产季节短而收获量少的差额。
不仅是生产活动,人类衣、食、住、行也都和一定的自然环境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城市、集镇乃至乡村居民点的分布,通常总是相对集中在河流两岸地带与河口附近,因为这里往往是平原或盆地,水源条件好,对农业生产有利,交通方便,有利于商业、贸易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交流。我国的黄河中下游、非洲尼罗河三角洲(埃及)、西亚的两河流域(古代巴比伦)等地区,所以成为古代文明的摇篮,人类社会初期发展的中心,显然与当时当地优越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而那些地表崎岖、岩石裸露、水源奇缺、气候寒冷的山区,或者是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那里的生产条件又怎么能和气候温暖、水源丰富、土层深厚肥沃的平原地区相比呢?即使要进行改造的话,人们也得付出极大的代价和艰巨的劳动,何况就某些自然条件来说,目前人们还无法加以改变。假定所有的条件基本一样,只是自然环境不同,那么自然环境优越、生产条件好的地区发展一定会快些,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必然要慢些。在现阶段,特别是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里,存在于各地区的生产条件差别,反映到物质生活上的差别,往往是与自然环境的地区差别有着一定的联系。我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长江以南地区粮食亩产800斤,黄河以北地区为400斤,长江与黄河之间地区为500斤,正是考虑到我国自然条件的南北差异,从而说明了农业生产受到自然条件的一定制约。
自然环境好坏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又因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其影响程度各不相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程度也就不断地发生变化。例如,远古时代的洪水威胁,人们只能处于被动状态,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即使是事实,其能力也是有限的,而今天,洪水给人们所造成的危害,虽还不能全然根除,但基本上能够创造有利条件而加以控制。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
自然环境的变化十分缓慢,通常需要数百万年、数千万年乃至上亿年才能显现其变化,而人类社会的发展,要比自然环境的演变快得多。自然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中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那种不承认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有某种程度的影响,否认劳动生产力与自然条件有联系的观点,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显然也是错误的。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界好比一座舞台,在舞台上只是演出事先编排好的剧目——海洋、河流、山地、森林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人而建造的,如同花园中的林荫小道是为了花园的主人散步而修建的一样,真是荒谬而可笑。千变万化的自然界,其发生与发展是有其自身规律的,人类只有不断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才能不断地前进。
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究竟起怎样的作用呢?有人认为,自然环境的好坏,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有人持相反的观点,即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起什么作用。
我们认为:评价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应当简单地、笼统地加以肯定或否定。前一种观点,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类本身就是在和自然作斗争中发生发展起来的;后一种观点,忽视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自然环境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不同作用。
现代探测资料说明,在太阳系内的其他星球上是没有人类的,这是因为,其他星球上的自然环境太恶劣了,不具备人类发展与存在的必要条件。就是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自然环境差异也很大。
生物离不开自然环境,一定的生物与一定的环境相联系,环境影响着生物,生物也在适应与改造环境。人类的出现,是生物演化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环境适宜与否,是人类祖先得以生存的决定性因素。我国古代早有“有巢氏架木为巢,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考古资料也表明,人类起源地与森林环境有着重要的联系。例如北京猿人所生活的环境相当于现在的热带、亚热带森林环境。森林环境中作为人类生存基本条件之一的自然食物是比较丰富的,森林也有利于自身栖息,有利于避开可能威胁到自身生存的自然灾害,如洪水的袭击,等等。但是人类不仅能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而且一直发展到现在,并创造出许多超越自然环境的奇迹,这就说明了自然环境不可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把一个地区的贫困与落后,完全归咎于当地自然环境的恶劣,那就是地理环境决定论。事实上,在不少荒漠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已开发利用了许多人类迫切需要的自然资源,例如石油。一向被认为是农业“禁区”的青藏高原,现在已种上了小麦、油菜、向日葵等;在这“世界屋脊”上,工业、交通也已得到较大的发展。可见自然环境的好坏,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地理环境决定论显然是错误的。起决定因素的人类本身,是适应生产发展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然而,人类决不应该因此而忽视自然环境的作用,因为人类的实践最基本和最经常的是生产实践,劳动生产力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地表自然界千变万化,自然资源(热量、水、生物、各种矿产等等)分布的不平衡,生产条件的差别,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不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有利或不利影响。例如,在低纬度湿润地区,农事季节一年可以三熟,而在高纬度地区或高寒山区,一年只能一熟,如果一年一熟地区要获得与一年三熟地区大致相等的产品收获量,那末,寒冷地区只有用更多的耕地面积,才能补偿因生产季节短而收获量少的差额。
不仅是生产活动,人类衣、食、住、行也都和一定的自然环境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城市、集镇乃至乡村居民点的分布,通常总是相对集中在河流两岸地带与河口附近,因为这里往往是平原或盆地,水源条件好,对农业生产有利,交通方便,有利于商业、贸易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交流。我国的黄河中下游、非洲尼罗河三角洲(埃及)、西亚的两河流域(古代巴比伦)等地区,所以成为古代文明的摇篮,人类社会初期发展的中心,显然与当时当地优越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而那些地表崎岖、岩石裸露、水源奇缺、气候寒冷的山区,或者是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那里的生产条件又怎么能和气候温暖、水源丰富、土层深厚肥沃的平原地区相比呢?即使要进行改造的话,人们也得付出极大的代价和艰巨的劳动,何况就某些自然条件来说,目前人们还无法加以改变。假定所有的条件基本一样,只是自然环境不同,那么自然环境优越、生产条件好的地区发展一定会快些,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必然要慢些。在现阶段,特别是在经济不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里,存在于各地区的生产条件差别,反映到物质生活上的差别,往往是与自然环境的地区差别有着一定的联系。我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长江以南地区粮食亩产800斤,黄河以北地区为400斤,长江与黄河之间地区为500斤,正是考虑到我国自然条件的南北差异,从而说明了农业生产受到自然条件的一定制约。
自然环境好坏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又因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其影响程度各不相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程度也就不断地发生变化。例如,远古时代的洪水威胁,人们只能处于被动状态,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即使是事实,其能力也是有限的,而今天,洪水给人们所造成的危害,虽还不能全然根除,但基本上能够创造有利条件而加以控制。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
自然环境的变化十分缓慢,通常需要数百万年、数千万年乃至上亿年才能显现其变化,而人类社会的发展,要比自然环境的演变快得多。自然环境是社会物质生活中经常必要的条件之一,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那种不承认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有某种程度的影响,否认劳动生产力与自然条件有联系的观点,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显然也是错误的。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界好比一座舞台,在舞台上只是演出事先编排好的剧目——海洋、河流、山地、森林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人而建造的,如同花园中的林荫小道是为了花园的主人散步而修建的一样,真是荒谬而可笑。千变万化的自然界,其发生与发展是有其自身规律的,人类只有不断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才能不断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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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活早期,自然环境为人类的发展提供了物质资源,但随著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对自然的索取日益增多,自然环境受到巨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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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认为,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然环境提供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影响生产部门的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其发展方向,通过对生产发展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发展,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的进程。随着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所谓环境问题,是指生产和科学的发展以及人们的社会生活所造成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滥用,使得自然的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问题,而且是整个世界、整个人类的问题。只有一个地球,所有的人都是这同一个地球的居民,没有一个问题像环境问题这样真正地成为全世界、全人类的问题。人类必须坚持并切实执行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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