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医药费谁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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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医药费一般情况下由受害方自己先行垫付,肇事方也是可以先去 垫付医药费 的,具体之后医药费由谁来承担,需要警方认定之后才能够确定,保管好垫付依据之后也可以去要求理赔。但是在一些特别情况下,如急需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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