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有六法是谁提出的
是南北朝谢赫。
南北朝谢赫的《画品》中提出的“六法”是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1、气韵生动
这是六法中最重要的一法,是一千多年来我国绘画创作与绘画批评的重要准则。优秀的绘画作品,必须塑造出动人的形象,有巧妙的结构、用笔、用墨和赋彩。
2、骨法用笔
骨法用笔是绘画表现上关于用笔的问题,是运用线描表现对象形体的重要技法。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夫像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于本意,而归乎用笔。”
3、应物象形
应物象形是关于形象塑造的问题。所谓“应物”不仅是追求对象外表的形似,更重要的是认识对象的特质与内在精神。描写时,如果只是“象形”而不应物,是不对的。
4、随类赋彩
随类赋彩是关于设色的问题。“类”即“万物之类”,这里所指的类,是绘画对象所呈现出来的特性、状貌以及颜色的类别。
5、经营位置
经营位置是绘画的布局章法问题,即绘画的构图和构成。所谓绘画中的位置,应该有所“经营”。“经营”二字含义甚深,要根据对象的结构和格局,苦心加以组织和布置。
6、传移模写
传移模写是指临摹古人的优秀作品,向遗产学习的问题。张彦远认为此法是“习画基本之事”,这意味着此法并非无足轻重,临摹只是对前人各类技法的初步了解和基础研习,但不是绘画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的创作而进行学习的一种手段。